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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林肯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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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导师、研究生:

为落实学校《关于常态化开展自然科学类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的通知》(校研务〔2025〕13号)及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自然科学类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过程管理,强化学风建设,保障科研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学院决定开展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一)检查对象:2025级已进入科研课题的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范围:支撑研究生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的全部科研记录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科研记录本、电子记录、实物记录等各类形式的科研记录。

二、检查内容

(一)科研记录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使用统一科研记录本,扉页应注有研究生学号、姓名、专业、论文(课题)名称、起讫时期、指导教师等;科研记录须用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内容真实、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科研记录本应内带页码编号,不得缺页或挖补,不得随意修改或增减数据,被修改的原记录应清晰可见,重要修改要注明原因;导师检查签批记录齐备。

(二)科研记录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记录内容应包括课题来源、实验日期、实验目的、实验设计、实验步骤、实验方法(参数),实验结果(数据、图片记录和说明)及其分析等。记录内容应与课题研究相关联,读书笔记、日常计划等与实验无关的事项不能出现在科研记录本中。田间试验或现场调查类课题需检查原始照片、调查数据、设计图纸等。

使用非本课题组或公共平台的设备开展研究,要记录开展实验的地点和主要设备的使用情况。原始数据或关键实验内容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的,须附委托协议(含机构名称、完成日期、业务内容、样品背景等)并经导师签字确认。

(三)科研记录本与电子、实物记录的对应性

对于只能做电子记录的科研数据(如图片、大批量数据、重要分析结果等)须在科研记录本注明文件名、存放路径及命名规则(实验内容+年月日)。使用计算机语言进行数据分析的,须保存完整代码及版本信息。田间试验或现场调查类课题,须核对科研记录本与原始照片、调查数据、设计图纸等实物的对应性。

(四)科研记录与考勤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的对应性

同步核查科研记录与考勤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的对应性。对以下异常情况须重点核查:长期在实验室工作但记录简略;记录详实但考勤率低、设备使用记录缺失;成果产出数量或进度明显异常。

三、检查方式

(一)导师检查(10月14日前)

导师对所指导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科研记录本逐一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导师检查反馈表》(附件1)并发送至专业负责人。

(二)集中复查(10月21日前)

专业负责人组织复核团队进行复核,填写《集中复查反馈表》(附件2),记录复核情况,将复核结果提交至学院。同时择优推荐1本优秀科研记录本参加校级优秀科研记录评选。

2025年下半年科研记录本检查不合格和2026年上半年记录本需要“限期整改”的同学直接参加集中复查。

(三)研究生院抽查(10月29日前)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团队抽查科研记录本,并将认定为科研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意见反馈至学院,学院根据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并组织复查。

凡在研究生院科研记录本检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其导师所指导的全体研究生的科研记录本将在2027年上半年学院组织的科研记录本检查中,直接进入集中复查阶段。

四、要求与说明

(一)本项检查系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结果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紧密挂钩。自2025年9月起,自然科学类研究生学位论文须附《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图表原始记录存查表(自然科学类)》(附件3),该表作为附录内容之一,装订存档。

(二)经集中复查认定科研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延期相应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等培养环节,并在学院内部公示学生和导师名单。学院和导师督促整改,并在6个月内复查整改情况,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应培养环节。

(三)对于科研记录检查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依据《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处理。

五、联系方式

华农林肯学院:王老师,办公电话:027-87285069,邮箱:wangxin@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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